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2024届延期派遣毕业生户档迁转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量:198

一、本科生:

1、请在值班时间首先前往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2、持《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到学生处档案管理部门(综合楼B711)办理盖章及档案迁转手续。

3、户口在校学生凭借《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告知书》到户籍科(综合楼B824)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工作单位在京沪且单位接收户口的非京沪生源学生另需持北京市人社局接收函(红色)/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接收函(绿色)/上海落户接收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若户口不在校则无需办理)。

二、研究生:

1、请在值班时间首先前往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2、持《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到研究生院档案管理部门(综合楼B1025)办理盖章及档案迁转手续。

3、户口在校学生凭借《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告知书》到户籍科(综合楼B824)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工作单位在京沪且单位接收户口的非京沪生源学生另需持北京市人社局接收函(红色)/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接收函(绿色)/上海落户接收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若户口不在校则无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