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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2024届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量:989

各中国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毕业离校派遣、延期派遣就业材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提高数据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顺利完成2024届毕业生离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手续办理

2023年起,《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在此适应过渡期间,为稳妥有序办好毕业生户口、档案迁转,请毕业生务必617日前登录北京语言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jobs.blcu.edu.cn/认真填写核对毕业去向信息。填报参考《北京语言大学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填报指南》(详见附件1

*特别提醒*

1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材料的汇总,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明,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益,对于毕业生而言非常重要。

2、工作单位在京沪,单位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学生凭借单位提供的接收档案相关凭证材料(如三方协议、录用接收函、调档函等)办理档案迁转至用人单位手续。户口在校学生凭借户口迁移卡回生源地落户,户口不在校学生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3、工作单位在京沪,单位接收档案和户口,学生凭借单位提供的接收档案相关凭证材料(如三方协议、录用接收函、调档函等)办理档案迁转至用人单位手续。户口在校学生凭借北京市人社局接收函(红色)/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接收函(绿色)/上海落户接收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不在校学生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4若自主申请了深圳、杭州、成都等城市的人才引进,凭借相应城市的人才引进接收材料派发户口、档案。

二、延期派遣

(一)办理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根据取消报到证相关规定,学校无需再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及报到证改派手续,因此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为所有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档。但是为了方便离校时就业手续尚未办完的同学,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延期派遣:

1、毕业生已确定工作接收单位且签约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特别提醒:非京、非沪生源已签署完成三方协议或单位能提供接收档案相关凭证材料(如录用接收函、调档函等)的,且单位可以接收户口,但暂未取得落户接收函的毕业生,可申请延期派遣,待单位发放落户接收函后尽快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2、公务员考录、中小学事业单位、博士后进站及各类基层项目通过面试,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体检通知、公示证明等)的。

*特别提醒*

属于北京郊区中小学、幼儿园、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三年再落户的毕业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延期派遣手续:

户口在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先领取户口迁移卡回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以暂留学校,学生落户完成后,凭借单位提供的接收档案相关凭证材料(如三方协议、录用接收函、调档函等)办理档案迁出手续。

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可以暂留学校,凭借单位提供的接收档案相关凭证材料(如三方协议、录用接收函、调档函等)办理档案迁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1、毕业生详细阅读本通知和《关于延期派遣的常见问题》(附件2),符合办理条件且确定申请延期派遣的,需在61417点前填写一式四份《北京语言大学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协议书》(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盖章。

2、请各中国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生的申请表,填写《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617日上午10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邮箱jiuye@blc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至综合楼B1126

3、通过院系初审的毕业生,请学生本人持协议书、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617日下午相应分配时段到教一楼110签署延期派遣协议。若在分配时段内无法按时到场,毕业生可以在617日下午14:3017:00自行选择时间办理延期派遣手续。若毕业生本人不在校,可委托他人持手写委托书代办,委托书可在北京语言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网址jobs.blcu.edu.cn


14:30-15:00

本科生

15:00-15:40

研究生:外国语学部、语言科学院、艺术学院、语言学系、心理学院

15:40-16:20

研究生: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商学院、语言康复学院

16:20-17:00

研究生:汉学与中国学学院、国际中文学院、应用中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生教育政策与评价研究院、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4、申请表和协议书签署完成后,毕业生、培养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执一份,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将审核通过的各培养单位延期派遣学生名单返回培养单位,培养单位负责督促本单位学生在延期派遣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户口、档案长期滞留学校,学生如修改联系方式应告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10-82303830

(三)办理须知

毕业生延期派遣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就业派遣或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其他与就业无关的服务(如涉及婚育、出国(境)、开具各类与就业无关的证明等,详见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协议书》)均无法在延期派遣期间办理。

(四)注意事项

1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协议有效期为202471日起至20241031日止

2、办理延期派遣的毕业生需在617日前登录北京语言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填报/核对毕业去向信息。户口、档案信息按转回生源地填写,档案迁转信息可与生源地人社部门联系核对确认。20241031日前,请毕业生主动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更新就业信息登记,前往户档管理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协议到期后,如毕业生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参照《北京语言大学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协议书》上填写的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及就业创业信息网填写的毕业去向信息直接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3、毕业生如修改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10-82303830,邮箱jiuye@blcu.edu.cn。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填报指南》

附件2:《关于延期派遣的常见问题》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协议书》

附件4:《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申请统计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67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填报指南.docx


附件2:关于延期派遣的常见问题.docx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协议书.docx


附件4: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申请统计表.xlsx